单位净值:1.0157 | 累计净值:1.0157 | 截止日期:2025/0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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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简称 | 万份收益 | 7日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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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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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泰保兴恒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泰保兴恒利中短债D | 基金代码 | 022111 |
成立日期 | 2024/9/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祺伟 周咏梅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中短期纯债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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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对各类基 金份额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投资人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