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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二级资本债券

2022-06-13 00:00:0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于2017年6月9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人民币40亿元的10年期二级资本债券(「该债券」)。根据该债券相关条款的规定,该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行有权在该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即2022年6月12日按面值赎回该债券。

本行谨此宣佈,本行已行使上述赎回权,全额赎回该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