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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董事、董事辞任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变更

2022-03-30 00:00:00

董事会谨此公告:

建议分别委任唐闻成先生及曾俭华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惟须于应届股东週年大会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取得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后方可作实。

施文峰先生提请辞任(i)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前述曾俭华先生的委任生效时生效)及(ii)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自2022年3月30日起生效)。

刘宇鸥女士获委任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自2022年3月3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