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orld Super Holdings Limited 维亮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12)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谨此提述维亮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通函(「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内中收录了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于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股东周年大会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欣然宣布,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之所提呈决议案,已悉数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股东周年大会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上 环永乐街93–103号协成行上环中心20楼举行。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之所提呈决议案已按股数点票方式表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获委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点票事宜担任监票人。 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为864000000股,相当于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所提呈之决议案表决赞成或反对之股份总数。 概无股东根据GEM上市规则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表决权,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7A条所载须放弃对股东周年大会上之决议案表决赞成。 概无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函中表示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表决反对或放弃表决权。 –1–于股东于周年大会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及占总票数概约百分比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60000 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100%)(0%) 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董事」)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A) (i) 重选刘德生先生为执行董事。 6000 0 (100%)(0%) (ii) 重选詹德礼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000 0 (100%)(0%) (iii) 重选张伟先生为执行董事。 6000 0 (100%)(0%) (iv) 重选陈乐燕女士为执行董事。 6000 0 (100%)(0%) (v) 重选杜敏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000 0 (100%)(0%) (vi) 重选陈洁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000 0 (100%)(0%) 2(B)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的薪酬。 6000 0 (100%)(0%) 3续聘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60000 司来年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 4授予董事配发及发行本公司新普通股的一般性60000授权(大会通告第4项普通决议案)。(100%)(0%)5授予董事购回本公司普通股的一般性授权(大60000会通告第5项普通决议案)。(100%)(0%) 6扩大授予董事发行本公司新普通股的一般性授60000权(大会通告第6项普通决议案)。(100%)(0%)附注:以上决议案的说明仅以撮录方式表述,该等决议案的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2–由于超过50%之票数表决赞成第1至6项普通决议案,上述决议案已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由股东正式通过。 除苏秉根先生外,全体董事均已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参与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维亮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伟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苏秉根先生、刘德生先生、林东升先生、张伟先生及陈乐燕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詹德礼先生、杜敏女士及陈洁女士。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GEM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1)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2)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自刊登日期起计,本公告将至少一连七日刊载于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内及本公司网站www.worldsuperhk.com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