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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3-22 00:00:00

本公告乃由维亮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可能将于本年度录得综合净亏损不少于10.0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综合纯利约2.1百万港元。根据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资料,有关预期减少乃主要由于(其中包括)(i)我们客户的项目延迟开工,导致来自租赁机队的机器租赁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30.8百万港元减少约21.4%至本年度约24.2百万港元;(ii)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增加不少于4.0百万港元;及(iii)维修及维护开支增加约3.0百万港元,该影响部分由上市开支减少约4.9百万港元所抵销。

由于本公司正落实本集团本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获得的其他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并未经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之全年业绩详情将载于本公司本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