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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机器

2021-01-28 00:00:00

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交易时段后),卖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销售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及买方已同意购买该等机器,总代价为3,500,000港元。

GEM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出售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惟低于25%,故出售事项构成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