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告由安科系统有限公司(「本公司」)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1)条。
本公司董事(以下简称「董事」)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拟对本公司现行章程(以下简称「现行章程」)若干修订,其目的包括(i)反映对《创业板上市规则》作出的若干修订,包括《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核心股东保护标准所做的最新修订;(ii)反映新加坡共和国适用法律的某些更新;
(iii)为内部管理目的纳入某些次要的后续和整理性修正案(统称为「拟议修正案」)。 因此,董事会建议通过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其中包含拟议修正案(「新章程」),以取代并排除现有章程。建议修订及新章程的通过须经本公司股东(「股东」)在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方式批准。
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目的包括批准拟议修正案并通过新章程。一份载有(包括)建议修订及新章程详情的通函,连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将于适当时候寄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