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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记控股以股份发售方式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

2018-06-20 06:06:00

发售股份总数: 200,000,000股股份(包括160,000,000股

新股份及40,000,000股销售股份)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20,000,000股新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数目: 180,000,000股股份(包括140,000,000股

新股份及40,000,000股销售股份)(可

予重新分配)

发售价: 不高於每股发售股份0.30港元,

且预期不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25港元

(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另加1%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

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多缴款项

可予退还)

面值: 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 8305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已发行股份及根据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将予发行的股份(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项下可能授出的购股权可予发行的任何额外股份)在创业板上市及买卖。假设股份发售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在创业板买卖。

股份发售包括公开发售初步提呈20,000,000股新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配售初步提呈180,000,000股股份(包括140,000,000股新股份及40,000,000股销售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分别相当於股份发售项下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总数的10%及90%。公开发售及配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可按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所列予以重新分配。

倘(i)配售股份以少於15倍获悉数认购或超额认购及公开发售股份以少於15倍获悉数认购或超额认购或(i i)配售股份认购不足及公开发售股份获超额认购(不论倍数),则最多20,000,000股发售股份可自配售重新分配至公开发售,致使公开发售项下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将增至40,000,000股发售股份,相当於股份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20%。有关公开发售及配售之间分配发售股份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配发结果公告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ongkee.com.hk上刊登。

如招股章程所述,待股份获批准在创业板上市及买卖且本公司符合香港结算的证券收纳规定,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上市日期(即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三))或香港结算决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可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间的交易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交收。所有中央结算系统的活动均须依据不时有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使股份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除另有公布外,发售价将不高於每股发售股份0.30港元,并预期不会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25港元。公开发售的申请人须於根据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载条款申请认购股份时悉数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30港元,另加1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多缴款项可予退还。

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於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30港元,成功申请人将获适当退款(包括多缴申请款项应占的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惟不计利息。更多详情载於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3.退回申请股款」一段。

股份发售须待达成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 股份发售的条件」一节所载条件後方告作实。倘上述股份发售的条件於有关日期及时间或之前未获达成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则股份发售将失效及所有已收款项将不计利息退还予股份发售的申请人,且联交所将即时获告知。

股份发售失效的通知将於有关失效日期後下一个营业日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ongkee.com.hk刊登。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倘於上市日期(即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任何时间发生招股章程「包销— 公开发售包销协议— 终止理由」一节所载任何事件,联席账簿管理人可全权酌情透过由联席账簿管理人向本公司发出通知(并向包销协议的其他各方发出该通知副本),终止其於包销协议项下的责任。

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将仅按照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载的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

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发行获配发的公开发售股份,请(i)填妥并签署白色申请表格;或(ii)使用网上白表服务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的指定网站www.hkeipo.hk递交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名义发行获配发的公开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寄存於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於中央结算系统开立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请(i)填妥并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为申请。

招股章程印刷文本及白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可能适用的有关较迟日期及时间)的一般办公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取:

(i) 公开发售包销商的下列任何办事处:

信达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45楼

潮商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港湾道26号

华润大厦4001 – 02室

(ii) 公开发售收款银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何分行:

香港 总行 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地下

九龙 弥敦道— 中小企业银行分行 旺角弥敦道574 – 576号和富商业大厦2楼

九龙 油麻地分行 油麻地吴松街131 – 137号地下及一楼

新界 元朗分行 元朗大棠道1 – 5号地下

招股章程印刷文本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正的一般办公时间内向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1及2座1楼)或向阁下的股票经纪索阅。

根据所列指示於各方面均已填妥的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连同随附注明抬头人为「鼎康代理人有限公司— 棠记公开发售」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以下时间投入上述收款银行任何一间指定分行的特备收集箱内: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一)— 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透过网上白表服务申请认购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的较迟时间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www.hkeipo.hk提交申请(每日24小时,申请截止日期除外)。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可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的有关较後日期及时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有关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及「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两节。

发售价预期将由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於定价日订立定价协议而厘定。定价日预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二)或前後,或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可能协定的有关较後日期。倘若因任何原因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无法於定价日或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售股股东)与联席账簿管理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协定的较迟日期或时间厘定发售价,则股份发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并将告失效。於该情况下, 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tongkee.com.hk刊发公告。

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星期二)於本公司网站www.tongkee.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布最终发售价、配售踊跃程度、公开发售的分配基准及申请结果。分配结果及公开发售项下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如适用)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星期二)按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 11.公布结果」一节所述的各个渠道公布。

股票只有在股份发售於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及包销协议未有根据其条款及条件於上市日期(即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终止的情况下,方会成为有效的所有权文件。本公司将不会就股份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本公司将不会就申请认购时支付的款项发出收据。

假设股份发售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且包销协议并未根据其条款被终止,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在创业板买卖。股份将按每手买卖单位10,000股股份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