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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内幕消息: 关于认购本金总额40,000,000 港元的5%票息三年期有抵押普通债券

2024-01-28 00:00:00

联合公告 内幕消息 关于认购本金总额 40,000,000港元的 5%票息 三年期有抵押普通债券 本公告由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创新」)与洢人壹方控股有限公司(「洢人壹方」)依照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条及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第 17.19条刊发。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香港联交所交易时段后),中国创新与洢人壹方订立一份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内容有关受限于认购协议项下的条款及先决条件,洢人壹方同意向中国创新发行,及中国创新同意向发行人洢人壹方认购,本金总额为 40,000,000港元的 5%票息三年期有抵押普通债券(「债券」)。 于同日,中国创新与洢人壹方控股股东(定义见 GEM上市规则)Advanced Pacific Enterprises Limited(「抵押人」)签订一份《有关洢人壹方控股有限公司 535,500,000股股份之股权抵押契约》,内容有关抵押人同意将其持有的535,500,000股洢人壹方普通股份(「抵押股份」),占洢人壹方全部已发行股本 51%,抵押予中国创新,作为洢人壹方按时及十足偿还债券下的欠款并履行其在债券下义务的抵押担保。于债券仍未赎回期间,中国创新可享有抵押股份股息的50%;若抵押人于债券仍未赎回期间出售抵押股份,中国创新可获得售出抵押股份所得高于0.06港元的收益的50%。 双方达成上述交易的理由是洢人壹方在建筑行业拥有丰富经验,而中国创新在内地所投资的公司在建筑行业拥有资源,中国创新与洢人壹方合作,可帮助洢人壹方发展壮大内地的业务。 股东或其他投资者于买卖中国创新或洢人壹方证券时,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应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承董事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