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粤商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按竭尽所能基准按每股配售股份0.072港元的价格向承配人配售最多210000000股配售股份,而承配人及其实益拥有人均须为独立第三方。
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072港元:(i)较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 市价每股0.059港元溢价约22.0%;及(ii)较股份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 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0.0602港元溢价约19.6%。
假设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直至完成期间的已发行股本并无任何变动,配售股份最高数目210000000股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现有已发行股本 20%及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16.67%。
一般事项
配售股份将根据股东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藉通过决议案而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待完成后并假设全部配售股份经配售代理成功配售,预期配售事项的最高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5120000港元,而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后)估计约为14700000港元,即净发行价约为每股配售股份0.070港元。
本公司拟将配售事项筹集的所得款项净额约7800000港元用作偿还银行借款及约6900000港元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完成须待配售协议所载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故配售事项未必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