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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清盘呈请的更新

2023-10-04 00:00:00

有关清盘呈请的更新

本公告乃由洢人壹方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27(1)(b)条作出。

针对博建(香港)有限公司的清盘呈请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八日及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呈请人针对博建香港提出呈请(「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四日,呈请于香港高等法院由聆案官进行审理,呈请之聆讯延期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

本公司将于必要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