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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恢复买卖指引及有关恢复买卖状况的季度最新消息

2022-01-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健康建设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证券上市规则(「 GEM上市规则」)第17.10(2)及17.26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 3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及本公司股份自 2021年3月 3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 (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 2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恢复买卖指引(「初步恢复买卖指引」); (iii)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7月 9日、 10月 12日及10月 2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恢复买卖状况的季度最新消息;及(iv)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 31日、 5月 5日及8月 1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延迟刊发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及延迟刊发2021年中期业绩(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列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额外恢复买卖指引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1月 15日公告所披露,于若干董事辞任后,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人数及组成未能符合GEM上市规则项下若干规定。除初步恢复买卖指引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 29日接获联交所函件,据此,联交所对恢复本公司股份买卖施加以下额外恢复买卖指引:

(i) 展示本公司具备可有效负责管理及经营本公司的董事会,及充足的财务申报及其他程序及系统,以符合GEM上市规则项下所有持续责任;及

(ii) 重新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5、 5.19、 5.24、 5.28及5.34条。

联交所进一步表示,如情况有变,其或会修改恢复买卖指引及╱或给予进一步指引。

有关本集团业务营运的最新消息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继续积极寻求在中国「大健康」业务潜在合作方面的新潜在商机,务求拓宽其收入来源及将本公司股东的回报最大化。

有关恢复买卖进展的最新消息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 31日、 5月 5日及8月 17日的公告所披露,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寄发2020年年报、刊发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寄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刊发2021年中期业绩、寄发2021年中期报告、刊发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及寄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被延迟(「延迟」)。延迟及恢复买卖计划延期乃主要由于更换核数师及新核数师执行及完成其对2020年年度业绩的审计工作需要更多时间。

有关刊发本集团所有尚未刊发财务业绩的进展及预计时间表概述如下:

预计时间框架 关键事项

2022年2月初 完成更换核数师

2022年3月 30日或之前 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

2022年4月中 寄发2020年年报

2022年6月末 刊发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

2022年8月末 刊发2021年中期业绩

2022年9月末 刊发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2021年3月 3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于(其中包括)等待落实2020年年度业绩期间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