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健康建设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18.78条及18.53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5月5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其2020年全年业绩及寄发2020年年报,以及延迟刊发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公告及寄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除另有所述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2021年中期业绩及2021年中期报告以及延迟董事会会议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78条及18.53条,本公司须于不迟于有关期间结束后的45天刊发其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初步业绩(「2021年中期业绩」)及2021年相同财政期间的中期报告(「2021年中期报告」)。
由于2020年全年业绩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仍有待刊发及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收集充足资料及编制本集团的2021年中期报告,本公司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于指定时间内刊发2021年中期业绩及向股东寄发其2021年中期报告。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董事会会议日期,并发表及寄发2020年全年业绩、2020年年报、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中期业绩及2021年中期报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于(其中包括)等待落实本公司2020年全年业绩期间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