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健康建设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及2021年5月5日的公告,内容分别有关延迟刊发2020年年度业绩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除另有列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恢复买卖指引
于2021年6月18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函件」),当中载有下列有关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指引(「恢复买卖指引」):
(a)刊发GEM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未公佈财务业绩,并解决任何审核修改;
(b)表明其已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及
(c)公佈所有重大资料,以供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的状况。
恢复买卖指引进一步列明,本公司必须就导致暂停买卖的事件采取补救措施及获联交所信纳其已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其股份方会获准恢复买卖。为此,本公司的首要责任为就恢复买卖制定行动方案。联交所于函件中进一步列明,倘本公司的情况有变,其或会修改或补充恢复买卖指引。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条,任何证券如暂停买卖连续12个月,则联交所可撤销其上市地位,而就本公司而言,12个月期限将于2022年3月30日届满。倘于2022年3月30日前本公司未能就导致暂停买卖的事件采取补救措施、使联交所信纳其已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及恢复股份买卖,则上市科将会建议GEM上市委员会启动撤销本公司上市地位的程序。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5条,联交所有权在适当情况下施加更短的具体补救期。
本公司正在采取必要措施以解决导致股份暂停买卖的事件并遵守恢复买卖指引,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恢复股份买卖。
本公司预期将于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第一次公佈季度最新消息,并于该日后每3个月公佈一次,直至恢复买卖或撤销上市地位(以较早者为准)当日为止。本公司亦将会根据GEM上市规则在适当情况下刊发进一步公告,为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上述事宜任何进一步发展的最新消息。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于(其中包括)等待落实本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期间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