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国大健康建设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可能延迟刊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及年报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第18.49条、第18.48A条及第18.50C条,本公司须在本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超过三个月之日(即2021年3月31日)(i)刊发有关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初步业绩(「2020年全年业绩」)之公告,其须经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同意;及(ii)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刊发及寄发同一财政年度之年报(「2020年年报」),并向联交所提供其年报文本以供刊登于GEM网站。
1 –董事会宣佈,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其认为可能延迟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及2020年年报。有关延迟之理由是本公司正在处理核数师对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出之若干尚未处理要求,故本公司及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落实2020年全年业绩。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积极与核数师合作,以尽快完成其审核工作,而核数师须依赖审核程序之结果作为其审核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之重要凭证,且可能会对核数师所进行审核程序之性质、时间及范围造成重大影响。董事会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本公司现阶段将不适合刊发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原因是该等账目未必可准确反映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状况,且将其刊发可能对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具有误导性及╱或造成混乱。
鉴于上述延迟审核流程及需要时间落实2020年全年业绩及2020年年报,本公司将未能严格遵守上述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第18.49条、第18.48A条及第18.50C条项下之规定。
董事会知悉延迟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及2020年年报将构成不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8.49条及第18.48A条。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发佈2020年全年业绩之预期日期。2020年年报将于公佈2020年全年业绩后寄发予股东。
可能不发表意见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核数师已向本公司表示,其可能会就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之持续经营能力及其他事宜出具不发表意见(「可能不发表意见」)。
延迟董事会会议
兹提述本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及2021年3月22日刊发之公告,内容有关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通告。由于延迟落实2020年全年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处理核数师就可能不发表意见所提出之尚未处理要求),原有安排之董事会会议将延迟至董事会于紧随接获经落实2020年全年业绩后釐定之另一个日期。
刊发2020年全年业绩及2020年年报之预期日期将与核数师进一步协定。本公司将根据GEM上市规则规定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之日期。
倘完成审核流程出现其他重大发展,本公司将于有需要时另行作出公告。
暂停买卖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9A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资料,则联交所将一般规定发行人证券暂停买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9B条,倘(其中包括)核数师已表示其将就发行人财务报表出具不发表意见,则联交所将一般规定发行人证券暂停买卖。
暂停买卖将一般维持生效,直至发行人刊发包含所需财务资料之公告及处理导致不发表意见之事宜为止,致使将不再需要有关事宜之不发表意见。因此,目前预期本公司股份将自2021年3月31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