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更新现有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额外股份
董事会建议更新现有一般授权,以供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置最多为本公司在相关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本20%的额外股份。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2A(1)条,授出经更新一般授权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经更新一般授权。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刘宏立先生、陆萱凌女士及雷雄鹏先生)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予成立,以就建议授出经更新一般授权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将获委任,以就建议授出经更新一般授权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授出经更新一般授权、就建议授出经更新一般授权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及由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等资料之通函,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