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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有关潜在收购事项之谅解备忘录

2020-12-1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集团潜在收购事项之谅解备忘录。除另有所述外,本公告所使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目标公司由有意卖方拥有49%股权。董事会谨此补充,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有意卖方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分别为PehChin Hua先生、Tan Mung Ngian女士、Wong Yee Leong先生及Liu Ying女士。

除上文所补充及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该公告之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本公司将适时按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

由于潜在收购事项未必会实现,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