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佈,自2020年10月23日起:
i.雷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ii.执行董事何廉怀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iii.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宏立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
iv.独立非执行董事陆萱凌女士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v.执行董事陈日彬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vi.非执行董事杜复锦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于雷先生的委任于2020年10月23日生效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变动后,本公司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05A及5.34条以及GEM上市规则附录15载列的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A.5.1项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