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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0-08-18 00:00:00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于2020年8月18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作为本公司之代理)同意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其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将为独立第三方)以每股配售股份0.08港元之配售价认购最多115,200,000股配售股份。

最多115,200,000股配售股份占(i)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20.00%;及(ii)经配发及发行所有配售股份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67%。

每股配售股份0.08港元之配售价较:(i)股份于2020年8月18日(即配售协议签立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098港元折让约18.37%;及(ii)股份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连续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约0.0908港元折让约11.89%。

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且因此配售事项毋须待任何股东批准。本公司将向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9,216,000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事项附带之所有相关开支(包括但不限于配售佣金、专业服务费及支销)约174,000港元后)估计约为9,042,000港元。本公司拟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