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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2020-08-12 00:00:00

Hon Corporation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委任徐天铎先生(「徐先生」)及陈日彬先生(「陈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0年8月12日起生效。

徐先生及陈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徐先生

徐先生,31岁,拥有超过10年丰富而稳当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经验。自2014年3月起,徐先生出任深圳市泓基泰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裁,该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于香港从事企业融资、资产管理及首次公开发售。

自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徐先生为绿色产业资本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为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为资产管理,资产价值逾人民币50亿元。该公司已于2016年8月以撤销注册方式解散,而徐先生自2014年4月起已无于该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徐先生于2019年于深圳大学毕业,取得工商管理学士。

徐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为期三年,自2020年8月12日起生效,并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正常退任及接受本公司股东重选。于本公告日期,徐先生的薪酬待遇尚待釐定。本公司将参考徐先生的贡献、经验、职责及责任、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当前市况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建议,订定其薪酬待遇。徐先生的薪酬一经釐定,将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经参考其责任及表现后每年检讨。

陈先生

陈先生,48岁,于2014年10月加入本集团担任建筑经理,其后晋升为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同时于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本公司一家附属公司的营运副总监。陈先生亦分别自2020年2月起及自2019年9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一家附属公司之营运总监及董事。陈先生目前监督本集团建筑项目管理及运营的所有范畴,包括项目招标及成本控制。于加入本集团前,陈先生于1993年至2014年间曾任职新加坡多家建筑公司,担任工地管工、工地主管、高级工地主管及项目经理,从而累积建筑经验。

陈先生于1988年取得新加坡剑桥普通教育证书的普通水准证书。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为期三年,自2020年8月12日起生效,并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正常退任及接受本公司股东重选。陈先生有权收取月薪10,000新加坡元,有关薪酬乃按陈先生的职责及责任、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当前市况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建议而订定。陈先生的薪酬将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经参考其责任及表现后每年检讨。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徐先生及陈先生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并将合资格及须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徐先生及陈先生各自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彼等亦无任何其他主要任命或专业资格。

徐先生及陈先生各自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係。

此外,于本公告日期,徐先生及陈先生各自并无且不被视为于本公司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委任徐先生及陈先生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徐先生及陈先生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