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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19-12-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偿付人民币10,000,000元之背对背贷款(连同应计利息)(「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知会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北京众乐仍未偿付人民币10,000,000元之背对背贷款(连同应计利息)。本公司正就偿付未偿还债务与北京众乐联络,而本公司正向其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并预计将对借款人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倘有关还款有任何重大进展,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