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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19-09-20 00:00:00

兹提述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创源国际有限公司(「要约人」)于2019年9月17日联合刊发的公告(「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力高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就收购本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及注销本公司全部尚未行使购股权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裕韬资本有限公司(「裕韬资本」,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已获本公司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该等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委任裕韬资本为独立财务顾问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根据收购守则第2.1条批准。

裕韬资本就该等要约发出的意见函件将纳入将由本公司及要约人于适当时候联合寄发予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的综合文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