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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19-06-21 00:00:00

本公告乃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9.17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已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发出的日期为2019年6月21日之函件(「该函件」),该函件乃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5条给予之通知,告悉联交所上市部已决定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条暂停本公司股份买卖并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条启动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该决定」)。根据函件,鉴于该决定,本公司须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并将有12个月的补救期以重新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倘本公司未能在12个月期限届满时(即2020年6月20日)符合上述规定,联交所将取消本公司之上市地位。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1)条,本公司有权将该决定转交GEM上市委员会覆核。本公司可于2019年7月3日或之前要求GEM上市委员会覆核该决定。倘本公司并无于2019年7月3日前作出任何覆核申请,股份将2019年7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买卖将会继续。本公司仍在审阅函件及与本公司财务顾问讨论前述事宜。本公司将要求将该决定转交GEM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

董事谨此将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如进行覆核,有关覆核结果并不确定。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刊发公告。股东如对联交所通知开展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之影响有任何疑问,务请徵询适当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