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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4-03-26 00:00:00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最近期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尚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并经考虑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估计本集团将录得年度亏损不少于7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年度溢利约10,0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亏损,主要由于(i)刊物及广告业务以及广告牌广告业务之需求下降,以致收益减少;(ii)于预期信贷亏损下确认减值亏损;(iii)提早终止牌照之亏损;及(iv)就本集团使用广告牌广告空间之负债有关之合约义务作出拨备。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因此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尚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财务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必细阅本公司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的公告,该公告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