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条及第17.26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9月18日、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及2020年9月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GEM上市(覆核)委员会暂停本公司股份买卖的决定,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有关(其中包括)复牌指引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规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复牌进度的最新情况
提交复牌计划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有关复牌指引的公告所披露,联交所已为本公司制定以下复牌指引:
(i)证明本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及
(ii)知会市场所有重大资料,以供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状况。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向联交所提交一份复牌计划(「复牌计划」)。复牌计划载列业务发展计划及其他重要资料,包括证明其拥有可行及可持续业务的溢利预测及遵照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本集团一直实行业务发展计划,用以促使业务恢复至充份及可持续的水平,包括但不限于(i)积极获取新合约以保持增长势头;(ii)实施提高盈利能力的措施;(iii)实行扩展广告牌业务、广告策划代理业务以及设计及制作业务的策略以分散整体业务风险;(iv)实施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及(v)实施监控措施以尽量减低新冠状病毒爆发的影响。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遵照GEM上市规则第17.26A条作进一步公告以向股东及公众提供(其中包括)本公司复牌计划进度的最新消息,并公佈季度更新资料。
持续加强业务营运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i)销售及发行报章杂誌等刊物,并销售印刷及线上广告位置;及(ii)组织展览及贸易展览以推销产品及提供配套服务。
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状病毒因一系列政府监控措施强制实行,已对整体市场业务活动以及全球及地方经济环境造成严重干扰。儘管新冠状病毒爆发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凭籍本集团管理层及员工的努力,诚如本集团于2020年11月13日刊发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本集团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收益为约25.3百万港元,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9.3百万港元增加约16.0百万港元。有关增幅主要由于本集团地理上扩大业务分部至粤港澳大湾区,造成本集团的刊物及媒体广告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增加约16.6百万港元所致。
于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本集团已自刊物及媒体广告业务以及展览业务分别产生收益合共约6.7百万港元(包括自户外广告牌产生约1.8百万港元)及合共约1.0百万港元。
本集团将继续不时检讨其现有业务,并致力加强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本公司将继续积极物色潜在业务及投资机会以扩展其收入来源。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2020年9月8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谨请注意,上述发展未必表示本公司股份将会恢复买卖。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