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李嘉仪女士(「李女士」)已提出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5.24条终止担任本公司授权代表,自2020年12月4日起生效。
李女士辞任执行董事及GEM上市规则第5.24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乃由于彼希望在家庭方面投入更多时间。李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彼辞任有关的任何事宜须促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对李女士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衷心致谢。
于李女士辞任上述职位后,本公司公司秘书余毅先生已获委任为GEM上市规则第5.24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自2020年12月4日起生效。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2020年9月8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