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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合规顾问补充公告

2020-05-26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有关更换合规顾问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由于商业原因,本公司与天泰已共同商定终止本公司与天泰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的合规顾问协议,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起生效。根据本公司与天泰所订立的保荐人协议,本公司须于上市后委任天泰为其合规顾问。在编制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时间表过程中,本公司误以为天泰会负责根据其合规顾问服务提供相关时间表。于此次误会后,本公司与天泰同意共同终止合规顾问协议,自二零二零年五月一日起生效。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开始寻找替任合规顾问。于考虑替任人选时,本公司主要考虑Advent于为建筑业公司及于新加坡从事业务的公司处理监管事项的专业知识。随后,本公司与Advent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协商达成更低的合规顾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