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出售物业

2024-05-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MCH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08)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出售物业 董事会宣布,卖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订立临时协议(惟由买方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签署及确认),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购买该物业,代价为1485000新元(相等于约 8593561港元)。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 GEM上市规则 )超过 5 %但低于 25%,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19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 须遵守通知及公告规定。 于本公告日期,买方由廖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之一廖女士的兄弟)拥有约30%权益,由Low Yuen Theng女士(为廖先生的配偶及廖女士的弟妇)拥有约25%权益以及由廖先生的三个子女各自分别拥有约15%权益。因此,买方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20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及代价少于10000000港元,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0章,出售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廖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控股股东之一及廖先生的姐妹)已就出售事项及其 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述者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尽悉及确信,概无其余董事于出售事项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及须就批准出售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1–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布,卖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订立临时协议(惟由买方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签署及确认),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购买该物业,代价为1485000新元(相等于约8593561港元)。 临时协议临时协议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订约方 卖方 : Artus Consultancy Services Pte. Ltd.,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买方 : K2HL Pte. Ltd.该物业 该物业位于81 Tagore Lane #02–22 Tag. A Singapore 787502。 买卖该物业完成后,该物业将按「现况」基准出售。 代价 出售事项的代价为1485000新元(相等于约8593561港元),乃由卖方及买方经参考 (a)新加坡现行物业市场及该物业附近类似物业的市价(由相关独立房地产代理告知);及 (b)独立物业估值师评估的该物业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经评估市 值1430000新元(相等于约8275281港元),按正常商业条款及经公平磋商后协定。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出售事项的条款及条件乃按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佳者订立,且该等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代价将按以下方式以现金结算: (a) 买方在签署临时协议时已支付 29700新元(相等于约 171871港元)作为初始按金; (b) 买方将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支付 44550新元(相等于约 257807港元)作为进一步按金;及– 2 –(c) 买方将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完成后支付1410750新元(相等于约 8163883港元)代价的余额。 完成完成预计将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或之前落实。 该物业的资料 该物业位于81 Tagore Lane #02–22 Tag. A Singapore 787502。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该物业的未经审核账面值约为1283000新元(相等于约7424606港元)。该物业目前空置及未使用。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物业应占租金收入为2700新元(相等于约15625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1400新元(相等于约181709港元))。 出售事项的财务影响及所得款项用途完成后,本集团预期将录得出售事项的未经审核收益约210000新元(相等于约 1215251港元)。本公司将把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进行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鉴于新加坡物业市场的近期发展,该物业能否进一步获得资本增值仍属未知之数。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为变现该物业价值及提升本集团流动资金的良机。 基于上文所述,董事认为出售事项的条款(包括代价)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及卖方的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主要于新加坡、越南及香港从事提供土木及结构工程咨询服务。卖方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提供土木及结构工程咨询服务。 买方的资料买方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其最终由廖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之一廖女士的兄弟)拥有约30%权益,由Low Yuen Theng女士(为廖先生的配偶及廖女士的妯娌)拥有约25%权益以及由廖先生的三个子女各自分别拥有约15%权益。 –3–据董事就公开资料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及观察后所知、尽悉及确信,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a)买方、任何其董事及法定代表及╱或能够对交易施加影响的任何买方的最终实益所有人;及 (b)本公司、本公司层面的任何关连人士及╱或附属公司层面 的任何关连人士(以该╱该等附属公司╱参与交易为范围)之间均无重大贷款安排。 GEM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超过 5%但低于 25%,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19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通知及公告规定。 于本公告日期,买方由廖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之一廖女士的兄弟)拥有约30%权益,由Low Yuen Theng女士(为廖先生的配偶及廖女士的妯娌)拥有约25%权益以及由廖先生的三个子女各自分别拥有约15%权益。因此,买方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20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及代价少于10000000港元,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20章,出售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廖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控股股东之一及廖先生的姐妹)已就出售事项及其项 下拟进行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述者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尽悉及确信,概无其余董事于出售事项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及须就批准出售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下文所载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 指 WMCH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股份代号:8208),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 「完成」指根据临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出售事项 – 4 –「关连人士」 指 具有GEM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代价」指买方就出售事项应付卖方的1485000新元(相等于约 8593561港元)代价 「控股股东」 指 具有GEM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项」指卖方向买方出售该物业 「GEM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廖先生」 指 Leow Ban Leong先生(为廖女士的兄弟) 「廖女士」指廖玉梅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之一「该物业」 指 81 Tagore Lane #02–22 Tag. A Singapore 787502「临时协议」指卖方与买方订立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惟由买方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签署及确认)的临时协议,内容有关买卖该物业「买方」 指 K2HL Pte. Ltd.,一间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独立第三方 「新元」指新加坡法定货币新加坡元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新加坡」指新加坡共和国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5 –「卖方」 指 Artus Consultancy Services Pte. Ltd.,一间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指百分比 仅作说明用途且除非另有指明外,于本公告内,新元兑港元乃按1.00新元兑 5.78691港元的概约汇率进行兑换。有关兑换不应被解释为表示任何金额已经、理 应或可能会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 承董事会命 WMCH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主席兼执行董事黄盛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黄盛先生、廖玉梅女士、林仅强先生及王金发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廷辉博士、龙籍辉先生及吴成坚先生。 本公告乃根据GEM上市规则而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真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告中任何陈述或本公告有所误导。 本公告将由其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日于GEM网站www.hkgem.com「最新公司公 告」网页及于本公司网站www.tw-asia.com刊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