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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公告及年报;及(2)进一步延迟举行董事会会议

2022-05-31 00:00:00

本公告乃WMCH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内容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全年业绩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三月二十一日、四月二十八日及五月十一日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其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及年报之公告(统称「先前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先前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如先前公告所披露,本集团联营公司意达专业服务有限公司(「意达」)的会计人员感染COVID-19,因此无法及时提交审核所需的管理账目及支持文件。就董事经作出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及所悉,于本公告日期,意达的核数师已大致完成意达的相关现场工作及审核工作,且相关财务资料已向核数师汇报以供审阅及评论。儘管如此,于落实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一年年报之前,核数师仍需更多时间审阅相关财务资料。基于上述者,本公司预计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一年年报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或之前刊发,以及二零二一年年报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

由于延迟刊发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一年年报,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二零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预计将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举行。根据本公司的章程(「章程」),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须每年举行一次,而每届股东週年大会须于对上一届股东週年大会举行日期起计十五个月内举行。因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举行上一次的股东週年大会,下一次的须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七日或之前举行。因此,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举行股东週年大会合乎章程要求。

遵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颁佈且最后更新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八日的《有关在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的旅游限制下刊发业绩公告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常问问题》,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一年年报,豁免本公司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有关刊发二零二一年年报的相关规定,并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有关本公司须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举行二零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一年年报及二零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建议日期须经联交所批准。

本公司将告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刊发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二零二一年年报及豁免申请的最新进展,并于必要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进一步延迟举行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谨此宣佈,董事会会议将会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以便(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二零二一年经审核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一年年报以及其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