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WMCHGlobalInvestment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业务发展之最新资料。
谅解备忘录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与PANGUCREATIONGROUP(MALAYSIA)SDN.BHD.(「潜在合作伙伴」,连同本公司统称「订约方」)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订立一份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与潜在合作伙伴于马来西亚砂拉越古晋市发展服务式公寓及商业地段项目(「项目」)之可能合作。项目地点总地盘面积覆盖约1.45英亩,连同总建筑面积约700,000平方米。
潜在合作伙伴为于马来西亚注册成立之投资控股公司,主要在马来西亚从事物业及基建发展项目。就董事会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深知、全悉及确信,于本公告日期,潜在合作伙伴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
本公司与潜在合作伙伴现正讨论可能的合作方式,可能包括(i)收购PANGUCREATIONWORLDSDN.BHD.(「目标公司」,为潜在合作伙伴之全资附属公司及就发展项目所组成之项目公司)已发行股本之51%;或(ii)本公司以顾问身份参与项目,以提供专业服务。
根据谅解备忘录,潜在合作伙伴将负责(i)管理目标公司,并为项目制定合适的计划及作出财务安排;及(ii)拟备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涉及之计划、绘图及成本,并递交该等文件予相关订约方。
谅解备忘录之目的为确立订约方之间之不具约束力合作,将不会引致订约方之间任何具法律约束力之责任,直至订约方订立正式协议为止。
订立谅解备忘录之理由及裨益
董事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符合本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原因为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交易(倘落实)预期有助本集团进军马来西亚物业发展市场,最终提升本集团之盈利能力,并为股东争取最大回报。经考虑以上因素,董事会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符合本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董事会谨此强调,于本公告日期,除有关独家性、保密性、终止及规管法律之条文外,谅解备忘录不具法律约束力,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业务合作。本公司将根据GEM上市规则所有适用规定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