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刘源新先生(「刘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并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起生效。
刘先生因彼等之其他个人事务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及精力而辞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50(2)条,刘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不合,且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刘先生于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挚诚谢意。
提名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继上述之变动后,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天舒先生(「周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执行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