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自愿作出,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港银雅滙增资及订立学校管理服务合作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港银雅滙分别与成都诺亚、四川亚太及优辰教育订立三份学校管理服务合作协议。
各学校管理服务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本公告日期,成都诺亚、四川亚太及优辰教育以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各学校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不构成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项下须予公佈的交易或第二十章项下关连交易。
董事会认为,学校管理服务合作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且经公平磋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董事会亦认为,订立学校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发展本集团于中国提供教育管理服务的业务。
董事会谨此表明,概无就学校管理服务合作协议对本集团的溢利作预测或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