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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11-11 00:00:00

本公告乃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现时预期相对于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上一期间」),本集团于本期间将录得未经审核亏损大幅增加约78.2%。有关预期业绩乃主要由于:

(i)本期间销售金属所得收益大幅减少约81.6%,主要由于环球经济衰退及白银市场整体下滑,对香港整体白银供应造成不利影响。鉴于白银产品销售业绩不佳,本集团已减少白银产品贸易活动,且现正探索利润率更高的其他金属贸易新商机;

(ii)僱员成本(尤其是与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向董事及僱员授出的购股权有关的开支)增加约6.3百万港元;

(iii)其他营运开支(尤其是新项目产生的专业费用)增加约2.2百万港元;及

(iv)本期间买卖商品远期合约录得亏损约2.9百万港元,而上一期间录得买卖收益约1.9百万港元。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本期间之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细阅本集团于本期间之业绩公告,有关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或该日前后刊发。

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