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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5-09 00:00:00

本公佈乃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作出之初步审阅,现时预期相对于二零一八年同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该期间」)将录得亏损大幅增加约327%。有关亏损乃主要由于(i)银的市价相对较低,对香港整体银的供应造成不利影响,致使该期间销售金属所得收益大幅减少约75%;及(ii)员工成本增加约1.6百万港元及其他经营开支增加约3.4百万港元(特别是因新项目引致的专业费用)。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该期间之综合财务业绩,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对本集团现时可获得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之初步评估,惟于本公佈日期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且可能在进一步审阅后作出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细阅本集团该期间之季度业绩公佈,有关公佈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刊发。

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