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刘源新先生(「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刘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刘先生,64岁,持有加拿大温莎大学商业学士学位,于银行及投资方面具备丰富经验。于一九九四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期间,刘先生曾任加拿大国家银行亚洲区副总裁及香港分行行政总裁。刘先生亦曾担任香港多间上市公司之董事,于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期间,彼为保德国际发展企业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72)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现为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5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外,刘先生于紧接本委任日期前三年内,并无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劵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于本公告日期,刘先生并无持有且并无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劵及期货条例XV部之涵义)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刘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自之定义见联交所GEM证劵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慨无关连。
本公司已就彼之委任与刘先生订立服务合同,将于其后继续直至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为止,并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服务合同之条款,刘先生将收取每年20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该袍金乃经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可资比较的市场统计资料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推荐建议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外,慨无有关刘先生之其他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有关刘先生之委任之其他事项须敦请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刘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