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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银控股持续关连交易须予披露的交易

2018-07-03 22:28:00

自二零一八年五月以来,本集团的管理层对各业务单位的营运及前景进行了强效及深入的检讨。管理层最近得出的结论是,某些业务板块缺乏增长潜力,无法达到适当的规模和般配的投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向董事会提出了将相关投资终止的建议。

新视觉为本公司全资拥有的子公司,持有恒众汽车 50%股权。鉴於上海厚途签署了投票承诺声明,恒众汽车被本集团视作为子公司。新视觉已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的信函,其中同意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让上海厚途撤回投票承诺生效。因此,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的控制权终止。

对恒众汽车的控制权的终止,於会计处理上,视为处置了恒众汽车的业务运营及净资产,同时,由於集团对恒众汽车仍拥有重大影响力,因此,恒众汽车由子公司变为联营公司,有关权益由合并法入账改为权益法入账。根据最新的可用财务资料,该等处置将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

本公告据此披露相关资料如下:

恒众汽车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计财务资料:

1. 收入人民币7,572,000;

2. 净利润人民币70,000;

3. 净资产人民币71,000;及

4. 非控股权益50%

有关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持续关连交易(见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发表的公告)的进一步资料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於本公司呈列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时披露。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本公司的董事会

「港银」或「本公司」指港银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GEM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的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

「GEM」指由联交所营运的GEM

「GEM上市规则」指GEM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新视觉」指新视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由港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之法定货币

「恒众汽车」指上海孚瑞恒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例成立之有限公司。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及上海厚途分别间接地持有恒众汽车50%及30%权益

「上海厚途」指上海厚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例成立之有限公司。於本公布日期,上海厚途持有恒众汽车30%权益

「股东」指本公司的普通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