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港银控股盈利警告

2018-03-20 16:46:00

本公布乃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其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作出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录得亏损,相对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盈利。董事会相信是次转盈为亏主要由於持作买卖投资之公平值亏损(去年度为盈利)及一般费用增加所致。

本公告仅为本集团管理层根据现时可获得之资料(包括本集团之未经审核财务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惟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定或审阅。本集团截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将於本集团年度业绩公告内披露,有关公告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刊发。

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