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可换股债券。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本公司接获可换股债券承配人(「承配人」)之转换通知(「转换通知」),内容有关按转换价每股股份0.46港元行使本金总额为20,700,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之转换权利(「该转换」)。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完成该转换後,本公已合共向承配人配发及发行45,000,000股转换股份(「转换股份」)。转换股份於所有方面与於配发日期之所有现有股份及彼此之间享有同等地位。於紧接该转换後,本公司尚未行使之可换股债券本金总额为16,100,000港元。
於配发及发行转换股份後,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已增加至445,170,000股股份。
本公司之股权架构
本公司 (i) 紧接该转换前;及(ii) 於该转换完成时及於本公布日期之股权架构载列如下︰
紧接该转换前 於该转换完成时及
於本公布日期
股份数目 概约% 股份数目 概约%
主要股东
韩博 76,000,000 18.99% 76,000,000 17.07%
戈壁银业有限公司(附注) 40,260,000 10.06% 40,260,000 9.04%
万亦呜 22,220,000 5.55% 22,220,000 4.99%
公众股东
承配人 - - 45,000,000 10.11%
其他公众股东 261,690,000 65.40% 261,690,000 58.79%
400,170,000 100.00% 445,170,000 100.00%
附注︰本公司执行董事陈奕辉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 GobiMin Inc. 的 68.59%股权,GobiMin Inc. 持有戈壁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而戈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戈壁银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因此,陈奕辉先生被视为持有本公司 40,260,000 股的权益。此外,陈奕辉先生获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授出 250,000 份购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