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与新时代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时代国际」)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据此,本公司就新时代国际正在启动之中国海南健康城项目(「该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新时代国际为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新时代集团」)(一家为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的全资附属公司,是新时代集团从事物业投资及管理业务的平台公司,具有较强的直接投资和组织投资的能力。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新时代国际将负责落实地方配套的土地资源和优惠政策、该项目主体公司的筹建、引进产业投资资本及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本公司则负责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医学技术管理品牌,引进包括医院、康复医疗、养老院、创新医学科技等全方位的技术和管理,为该项目植入完整的硬体和软体系统。
新时代国际将授权本公司代表该项目与国内外医学机构洽谈合作项目(「合作项目」)。本公司引进的项目合作方明确合作意向後,本公司将在合作项目的谈判中成为新时代国际的独家授权代表,并有权收取谘询服务费。本公司同时将负责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及运营,并享有在该项目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优先权,从而通过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相关费用。本公司将向该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及在合作项目中享有参与投资的权利。
战略合作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且谨列出订立方在该项目之合作意向,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不一定付诸实行。本公司将适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规定另行刊发公告。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