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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银控股(1)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3)调任董事会主席(4)调任对冲委员会主席及委任其成员(5)更换公司秘书、合规主任及授权代表

2016-09-09 22:24:00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博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周女士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对冲委员会成员。周女士留任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之雇员兼董事。

邓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及对冲委员会各自之主席。

调任董事会主席

陈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於辞任主席後,陈先生留任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朱先生已调任为本集团董事会主席。

调任对冲委员会主席及委任其成员

本公司对冲委员会成员陈嘉龄先生已调任为该委员会主席。

曾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对冲委员会成员。

更换公司秘书、合规主任及授权代表

高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邱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陈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合规主任及授权代表。

朱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合规主任及授权代表。

上述所有委任、调任及辞任均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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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或各自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王琳博士(「王博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及薪酬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王博士之履历如下:

王琳博士,女,48岁,为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之讲师、博士课程顾问及淮安研究中心主任。

王博士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中生方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於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彼为美国绿阳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创始人、董事及总经理。於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彼参与着名之「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并於当中获中国科学院赞助并受训为科学领域之专家,并为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研究员及博士生导师。於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彼为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所地合作处处长。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彼曾任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生北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47)之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及执行董事。

王博士於十一五期间担任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专家。彼亦於二零一零年当选「联想之星」创业联盟副理事长并担任两届理事。

王博士於一九九零年毕业於北京大学生物系。彼於一九九七年获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生物化学博士学位。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王博士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生物化学系(HHMI)从事博士後研究。彼於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九年参加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总裁研修班及於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亦参加「联想之星」CEO特训班第一期。

除上文所披露外,王博士於紧接本次委任日期的过去三年内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王博士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且并无并视为於当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王博士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概无关连。

本公司已就彼之委任与王博士订立委任书,将於其後继续直至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书面通知提出终止为止,并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委任书之条款,王博士将收取每年144,000港元之董事袍金,该袍金乃经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可资比较市场统计资料及本公司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王博士之其他资料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0 (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有关委任王博士之其他事宜须敦请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王博士加入本公司。

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周美芬女士(「周女士」)已因彼有意投放更多时间於彼之其他业务承担而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对冲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於辞任後,周女士留任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之雇员兼董事。

周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周女士於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摰诚谢意。

邓国求先生(「邓先生」)已因彼有意投放更多时间於彼之其他业务承担而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及对冲委员会各自之主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邓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邓先生於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摰诚谢意。

调任董事会主席

陈奕辉先生(「陈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於辞任主席後,陈先生留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执行董事朱红光先生(「朱先生」)已调任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调任对冲委员会主席及委任其成员

本公司对冲委员会成员陈嘉龄先生(「陈嘉龄先生」)已调任为该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曾惠珍女士(「曾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对冲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更换公司秘书

高婉君女士(「高女士」)已因彼有意投放更多时间於彼本身业务及个人事务而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高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高女士於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摰诚谢意。

董事会欣然宣布,邱恩明先生(「邱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邱先生,48岁,於私人及上市公司之核数、会计、税务、公司秘书、企业融资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18年工作经验。邱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美国会计师公会及香港董事学会之会员。邱先生亦为香港税务学会之注册税务师。

邱先生现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企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0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川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2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先生亦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Mega Expo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1360)及自二零一五年七月起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乐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89)之公司秘书。

更换合规主任

陈奕辉先生(「陈先生」)已因彼有意投放更多时间於彼之其他业务承担而辞任本公司之合规主任,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执行董事朱先生已获委任为有关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19条之合规主任,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以於陈先生辞任本公司合规主任後取代陈先生。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朱先生出任本公司合规主任职务。

更换授权代表

高女士及陈先生已因彼等有意投放更多时间於彼等之其他业务承担而辞任本公司之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董事会欣然宣布,朱先生及邱先生(分别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於创业板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均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