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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银控股自愿性公告-控股股东出售部分股权

2016-08-23 20:57:00

本公告乃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戈壁银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知会本公司,根据其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与一家配售代理签订的协议,其已按每股0.73港元价格出售合共113,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予不少於六名独立第三方投资者(「交易」),占本公告日期当天本公司总发行股份约28.24%。交易将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完成。据控股股东告知,投资者乃独立於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或本公司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任何联系人(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且彼等概无关连。

於完成交易後,控股股东於本公司的股权将由153,260,000股(占本公司总发行股份约38.30%)降至40,260,000股(占本公司总发行股份约10.06%)。

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陈奕辉先生为控股股东的董事及持有控股股东的间接权益。故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彼被视为於控股股东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