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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银控股公告

2016-06-29 18:48: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可换股债券。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含义。

有关发行可换股债券,本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净额的约 75%用於购买存货,约 15%用於投资及约 10%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就收购任何公司及/或业务进行磋商或达成任何协议、安排、承诺或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