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港银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出的自愿性公告。
继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刊发自愿性公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戈壁银业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知会本公司,根据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与一家配售代理签订的协议,控股公司已以每股0.92港元价格出售4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予独立第三方投资者(「交易」),占本公告日期当天本公司总发行股份约9.996%。交易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完成。据控股公司的知会,投资者乃独立於控股公司及其联系人(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或本公司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任何联系人 (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且彼等概无关连,及投资者及彼等各自之一致行动人士概不会由於完成交易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於完成交易後,控股公司於本公司的股权将由193,260,000股 (占本公司总发行股份约48.29%) 降至153,260,000股 (占本公司总发行股份约38.30%)
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陈奕辉先生为控股公司的董事及持有控股公司的间接权益。故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彼被视为於控股公司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