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就港银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集中於极少数股东一事发出此公布。
监於股权高度集中於数目不多之股东,即使少量股份成交 ,本公司 之股份(「股份」) 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要求而作出,内容有关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港银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权集中於极少数本公司股东(「股东」)。
股权高度集中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最近曾就本公司之股权分布进行查讯。证监会查讯结果显示,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有十八名股东合共持有113,990,000 股本公司股份,相当於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之 28.50%。有关股权连同三名主要股东持有之 272,388,611 股 (占已发行股份68.10%),相当於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已发行股份总额之 96.60%。因此,本公司只有 13,621,389 股(占已发行股份 3.40% )由其他投资者持有。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之股权架构如下:
所持股股份数目(股数) 占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比 (%)
戈壁银业有限公司(附注 1) 192,080,000 48.02
鸿金集团有限公司(附注 2) 54,700,516 13.68
CHP 1855 Limited(附注 3) 25,608,095 6.40
十八名股东 113,990,000 28.50
其他股东 13,621,389 3.40
合计 400,000,000 100.00
附注1: 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陈奕辉直接及间接拥有GobiMin Inc. 55.71% 的股权,GobiMin Inc. 持有戈壁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而戈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戈壁银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附注 2: 鸿金集团有限公司由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董事黄鸿滨先生全资及实益拥有。
附注 3: CHP 1855 Limited 由王基源先生全资及实益拥有。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五日以配售方式於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上市。配售股份总数为 120,000,000 股,占已发行股份 30%。配售价为每股 0.36 港元。本公司股份上市当日之收市价为 1.26 港元,较配售价高出 250%。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至十一月十一日期间,本公司的收市价介乎於每股 1.08 港元至 1.50 港元之间。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十八日期间,本公司股价大幅上升,由 1.23 港元急升 234.15%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的收市价 4.11 港元。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公布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中期业绩,录得亏损535,000 港元。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公布截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业绩,录得盈利 608,000 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 89%。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收市价为 4.98 港元,较每股 0.36 港元的配售价高 12.8 倍。
上述资料乃摘录自证监会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并无独立核实有关资料。
公众持股量
根据可取得之资料及本公司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本公司确认,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及本公告日期,公众人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少於25%,故本公司已遵守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有关公众持股量之规定。
监於股权高度集中於数目不多之股东,即使少量股份成交 ,本公司 之股份(「股份」) 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创业板证券上巿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由其刊登之日起计最少一连七天於创业板网站www.hkgem.com之「最新公司公告」网页及本公司网站 www.locohongkong.com 内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