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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业务更新及继续暂停买卖

2024-04-22 00:00:00

季度业务更新 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由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有关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请参考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及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五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其中包括香港联交所订立的本公司股票(「股票」)复牌指引,以及本集团业务进展的季度更新。 除非另有要求,本公告中使用的大写术语与该等公告中定义的含义相同。 业务进展季度更新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三年度」),本集团的两个主要业务分部,即金属业务及教育管理服务业务,呈现强劲增长及稳健的业绩,本集团录得总收入超过100亿港元(约10,740.5百万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7.4百万港元。上述两个业务板块均录得分部净利润。截至二零二三年度,本集团还录得净资产约40百万港元。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本集团经审计的二零二三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 继二零二三年度取得成功之后,金属业务和教育管理服务业务的业绩继续呈现显着和可持续的发展趋势。根据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即目前可获得财务数据的最新日期)(「二零二四年一至四月」)期间未经审计的综合管理帐目(「管理帐目」),本集团录得总收入约为4,946.1百万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间的溢利约为3.3百万港币。本集团二零二四年一月至四月期间主要财务资料摘要如下: 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期间千港元 收入 -销售金属 4,937,015 -教育管理服务 9,037 收入总额 4,946,052 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 5,600 所得税开支 2,253 本期溢利 3,347 以下人士应占本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3,347 -非控股权益 – 3,347 基于管理帐目, (i) 二零二四年一至四月,金属业务和教育管理服务业务分别录得约3.4百万港元和6.9百万 港元的分部利润; (ii) 截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本集团总资产及净资产分别约为419.6百万港元及42.7百万 港元。本集团的总资产主要包括贸易及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约353.1百万港元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56.3百万港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基于本集团目前可得的资料及管理账目评估后得出的资料,其未经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计或审核。 大股东的财务支持 董事会欣然宣告,截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张先生作为本公司大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已向本集团提供总额约为52百万港元的未偿还无担保贷款,供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及业务发展用途。 本公司认为,张先生的持续支持表明了他对集团发展坚定不移的信心和承诺,而张先生提供的财务支持可帮助本公司不时高效地实施和扩大其发展计划,从而提高了本集团的业务稳定性,与财务业绩的可持续性相辅相成,并有利于本集团的长远发展。 复牌的最新进展 如上所述,本集团的业绩持续出现显着改善。本公司致力于努力推动股票恢复买卖,并采取谨慎、有机的改进和扩展核心业务、持续探索合适商机的策略,并将采取适当措施证明本公司遵守复牌指引所载事项。本公司将适时发佈进一步公告,向股东和市场通报最新情况和任何重大进展。 继续暂停买卖 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上午9:00起暂停交易,并将继续暂停交易,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应向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