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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

2023-02-21 00:00:00

申请GEM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 本公告由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信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请参考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及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的公告(统称「公告」)。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告中使用的大写术语与公告中定义的术语含义相同。 董事会谨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经征询专业意见及适当考虑后,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向联交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章将上市委员会决定转交GEM上市覆核委员会作进一步及最终覆核(「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因此,股票交易将继续进行。如上述事宜有任何重大进展,本公司将根据GEM上市规则的要求,在适当情况下发布进一步公告。 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的结果尚不确定。 股东如对上市委员会决定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见。 谨此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