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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国际集团建议更换核数师

2017-06-07 07:37:00

本公布乃由仁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7.50(4)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接获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发出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之函件(「罗兵咸永道之函件」),内容有关彼不会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举行之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续聘为本公司核数师。根据罗兵咸永道之函件,於达致是否继续接受审计项目的结论时,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彼等目前可动用的内部资源及审计酬金水平与审计有关的专业风险之比较。

本公司根据百慕达法例注册成立,而据董事会所知悉,百慕达法例并无规定要求辞任核数师确认是否有任何与彼等之辞任相关而彼等认为应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债权人垂注之情况。因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发出有关确认。董事会及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确认,彼等概无就有关终止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审计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本公司正在徵求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书,以便委任本集团的新任审计师。本集团将在适当时候就本集团新委任的核数师作出进一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