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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国际集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表决结果

2016-11-16 17:14:00

谨此提述仁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函(「该通函」)及通告(「该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与通函及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表决结果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通告所载列之决议案以点算股数方式进行表决。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约%)

赞成 反对

1. 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Winning

Spotlight Limited(作为认购方)与黑芝麻文化娱乐有限公

司(作为发行人)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之

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426,193,321(83.12%) 86,530,929(16.88%)

监於以上决议案均已获得超过50%的赞成票,该决议案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截至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本总数为828,605,695股,即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及投票的股东特别大会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仅可投票反对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概无股东於该通函内表明彼等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仅有权投票反对任何於股东特别大会之决议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上点票工作之监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