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1)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及
(2)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报告之补充公佈
兹提述(1)光尚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所刊发之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二零二二年年报」);及(2)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刊发之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报告(「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二零二二年年报及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二零二二年年报及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所提供之资料外,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提供有关供股所得款项的用途及本公司股份计划之额外资料,该等资料分别载于「供股」、「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章节。
供股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供股项下动用余下所得款项的建议时间表载列如下:
购股权计划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新购股权计划之计划授权限额可授出的购股权数目分别为93,487,600股及7,887,600股。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根据新购股权计划之计划授权限额可授出的购股权数目分别为7,887,600股及7,887,600股。于回顾期间,新购股权计划并无设定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已授出之购股权及奖励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为201,788,800股,相当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发行加权平均数目2,095,416,000股之约9.63%。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就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已授出之购股权及奖励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为175,410,600股,相当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发行加权平均数目2,096,015,671股之约8.37%。
股份奖励计划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各日,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计划限额可授出的奖励数目为314,402,350股。于回顾期间,股份奖励计划并无设定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于二零二二年年报日期及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日期,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为314,402,350股,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约15%。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已授出之购股权及奖励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为201,788,800股,相当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发行加权平均数目2,095,416,000股之约9.63%。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就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已授出之购股权及奖励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为175,410,600股,相当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发行加权平均数目2,096,015,671股之约8.37%。
股份奖励计划的规则并无对可向各参与者授出的奖励股份总数规定任何限制,亦无对申请或接纳奖励时之应付款项以及必须或可作出付款或付款通知之期限或须偿还该等目的贷款之期限规定任何限制。
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可不时釐定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的归属标准及条件或期间。受股份奖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所限,以及待股份奖励计划及相关奖励函件所订明向有关选定参与者所施加的所有归属条件(如有)达成后,受托人代表选定参与者持有的相关奖励股份将根据相关奖励函件归属予有关选定参与者,惟选定参与者须于相关归属日期一直为本集团的合资格人士。
于任何情况下,诚如本公司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之公佈所披露,股份奖励计划已终止,自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起生效,且将不再据此授出奖励。
一般事项
本补充公佈中所载的资料并不影响二零二二年年报及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中所载的其他资料,且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二零二二年年报及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中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