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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战略合作协议之澄清公佈

2023-08-24 00:00:00

有关战略合作协议之

澄清公佈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战略合作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之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经董事会就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发行新股份进行复议后,董事会决定在本公司采纳股份奖励计划的情况下,通过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3章授出股份奖励的方式变更向顾问发行新股份的方式,股东可考虑于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将予奖励的股份进行投票表决。为应对上述变动,董事会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采纳新股份奖励计划。于采纳新股份奖励计划后,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授出股份奖励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召开本公司相关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iii)独立董事委员会(如适用)之意见函件;及(iv)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如适用)之意见函件之通函将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以考虑向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实现彼等各自目标溢利的相关顾问发行新股份。